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独立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作担任3门以上本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完成全部实习教学环节。年均不少于150个实习教学工作日。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

3.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掌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在本地区能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层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突出贡献。

5.能够承担高级工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具备下列5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

3.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主持两个以上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省级鉴定。

6.在校企合作中业绩突出,主持企业攻关难题或开发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7.在培养和指导副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8.主持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的两项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9.参编至少2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10.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1.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5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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