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独立担任2门以上骨干课程和1门以上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年均授课时数不低于150学时,从事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或兼任教学管理的教师完成授课时数不低于80学时。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突出贡献。
3.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掌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在本地区能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层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具有解决生产实践中具有一定难度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技术革新方面有较大贡献。
5.从事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应参加一定时间的生产实践活动。
6.能够承担高级工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高级讲师5年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具备下列6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
3.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八名的成绩,或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主持两个以上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省级鉴定。
6.在校企合作中业绩突出,主持企业攻关难题或开发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7.参与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奖。
8.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包括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等比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9.主持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的2项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10.参编至少2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11.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写或国家、省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高技能人才部分的编写并被采用。
1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3.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5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4.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