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能在教学过程中弘扬工匠精神;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3)掌握本职业(工种)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4)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3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1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以来的教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组织运行的相关材料,或参加工作以来的教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组织运行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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