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指导技术员开展工作,较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