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超的研究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根据国家、省、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选定研究课题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能创造性地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学科的发展;或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影响因子的研究论文。
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人员,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效益;或具备很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颁布实施。
从事科技服务与决策咨询的人员,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能够主持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技术咨询(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副研究员职称以来,具备下列2项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主要完成人是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5名的人员;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主要完成人是指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或被SCI、EI、SSCI、CPCI收录论文 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需附检索报告):或在正式专业国际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需附会议及交流论文的相关证明)。
4.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1部(8万字);或编著2部(本人撰写8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不作为个人成果。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与本专业有关研究(调研)报告、工作改革方案、重大专业活动策划执行方案、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事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报告等撰写工作,并至少1项获副省级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或撰写2篇建议类文章,并在省委省政府内参刊物上发表。主要完成人是指完成有关报告、方案、规划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6.作为第一编制人,编写1项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编写2项与本专业有关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正式公布实施。
7.企业参评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2件;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4 件。上述专利或软件著作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8.从事科学传播工作,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3次;或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6次,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独立撰写大型科普展览讲解稿、研发科普教育活动10项,取得较大社会影响力;或主持创作优秀科学传播教材教案、视频、科普剧本等5个,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不具备学历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职称5年;或具备学历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职称3年。破格申报人员除符合正常晋升标准条件外,工作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或相当奖项1项。主要完成人是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7名;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相当奖励的人员。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