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及研究实践工作的能力,准确理解并掌握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正确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技术问题,成绩明显。

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参与选定科研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研究论文,取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参与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项目或科技服务活动,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从事科技服务与决策咨询的人员,能够参与撰写一定水平的技术咨询(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以来,具备下列2项条件:

1.获市厅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

2.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专业国内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本专业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需附会议及交流论文的相关证明)。

4.参与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1部(3万字);或编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著作不作为个人成果。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与本专业有关的研究(调研)报告、工作改革方案、重大专业活动策划执行方案、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事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报告等撰写工作,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6.参与起草、修订与本专业有关的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正式公布实施。

7.企业参评人员,获国家发明专利1件;或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3件。上述专利或软件著作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8.从事科学传播工作,参与策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3次;或独立讲解100场次以上,并参与撰写科普展览讲解稿、研发科普教育活动6项;或主持创作科学传播教材教案、视频、科普剧本等2个,获得本单位使用。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3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并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1年。破格申报人员除符合正常晋升标准条件外,工作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厅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2.满足第十一条业绩成果要求3项,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及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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