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根据国家、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精通本专业业务规范、工作标准,能正确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高社会经济效益。
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能够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
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人员,作为技术骨干能够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颁布实施。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从事科技服务与决策咨询的人员,在科技咨询和战略决策研究方面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能够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咨询(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1.获省部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厅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2.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被SCI、EI、SSCI、CPCI收录论文 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需附检索报告);或在正式专业国际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需附会议及交流论文的相关证明)。
4.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1部(5万字);或合编专著2部(本人撰写5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不作为个人成果。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与本专业有关研究(调研)报告、工作改革方案、重大专业活动策划执行方案、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事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报告等撰写工作,并至少1项被市厅级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或撰写1篇建议类文章,并在省委省政府内参刊物上发表。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6.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修订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编写与本专业有关的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2项,并正式公布实施。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7.企业参评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件;或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5件。上述专利或软件著作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8.从事科学传播工作,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2次;或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4次,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独立撰写大型科普展览讲解稿、研发科普教育活动6项,取得一定社会影响力;或主持创作优秀科学传播教材教案、视频、科普剧本等3个,取得较好传播效果。
不具备学历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5年;或具备学历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3年。破格申报人员除符合正常晋升标准条件外,工作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或相当奖励1项。主要完成人是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5名的人员;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相当奖励的全部完成人中位列前3名的人员。
2.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
4.满足第十六条业绩成果要求3项,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及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