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承担一般难度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研究设计任务或解决数字通信领域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完成数字通信领域比较复杂的系统或产品的开发。
(3)正确运用数字通信相关行业的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4)参加中等规模数字通信领域的项目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或起草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立项报告,提出研究设计方案;或独立编写数字通信领域的技术文件、工程总结,并能校正或审核技术文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作为负责人在数字通信领域的项目研究、开发、应用等方面取得技术成果1项以上,并实现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参与完成单位内部立项的数字通信领域的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核心技术等研究的重大项目1项以上或重点项目2项以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参与完成数字通信领域1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完成与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工程项目2项以上,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鉴定或认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参与市(厅)级以上数字通信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5)独立撰写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研究报告1篇以上,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具有应用价值,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出具评议证明。
(6)发表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7)获得1项以上数字通信技术相关的下列授权(登记)知识产权成果之一,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①发明专利;
②实用新型专利;
③外观设计专利;
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在数字通信领域做出贡献,其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在数字通信领域取得省(部)级大赛(竞赛)二等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2)在申报专业技术领域,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或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3)满足第(三)4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