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知识产权申请、代理、审查等业务或咨询服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或参与完成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从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作为主要负责人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的有效衔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等;或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的实施、许可、转让或投融资,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作为主要负责人,能独立开展信息分析与竞争情报项目,完成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信息应用并建立应用机制;

(4)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中,成功处理较为重大或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或负责制定和执行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措施,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完成对重大科技项目有指导作用的知识产权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提出完整的知识产权研究报告;

(6)主持市(厅)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研究课题、行业规章、战略规划的制修订工作;或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或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或对所从事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开展开拓性的研究,列为省(部)级科研规划或重点项目,或列为市(厅)级科研规划资助的重大项目。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与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与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与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2项以上(其中1-7款不少于1项,8-9款不少于1项):

(1)在管理、服务方面:主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1个;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级以上创新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1项,或完成省级以上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工作1项,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运用、保护方面:参与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件,或主导解决2项较为重大、疑难或涉外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或制定和执行2项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措施,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完成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质押融资、许可交易、诉讼赔偿、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业务的谈判、合同起草或审查等20次以上,并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参与代理、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1件,或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1件,或入选省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件;或作为主要负责人代理、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入选省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件;

(3)在代理、审查方面:代理国内专利申请100件,其中代理发明专利40件且授权率60%以上;代理专利复审、无效案10件;或代理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并获核准注册100件,且提交国外商标注册申请1件,代理商标复审、无效案5件;或审查国内专利申请200件;上述知识产权业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得到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认可;

(4)在决策、咨询方面:独立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竞争情报研究项目2项,或承担专利导航项目1项,并主导建立专利信息库或专利信息分析系统,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并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省级以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所提建议被吸收采纳1项;

(5)在成果转化方面:主持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重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应用转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1项,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促成专利成为国际或国家标准必要专利1项;或主持完成本单位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投融资等业务3次以上,为单位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技术推广方面:推动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家示范、优势企业评定1次或省级优势企业的评定3次以上;或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主持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认证、内审等5次以上;

(7)在标准制定方面:参与完成知识产权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国际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省级地方标准2项,或市级地方标准4项,并发布实施;

(8)公开出版知识产权著作1部或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发表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专业论文3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宣读论文须收录到论文集中);或参加省级学术会议交流,发表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专业论文5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3篇,宣读论文须收录到论文集中),获得同行专家认可并产生较大影响;

(9)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问题,本人撰写的知识产权研究报告3篇,或撰写知识产权咨政建议、知识产权导航分析报告、知识产权布局方案、专利检索报告等2篇,并被相关单位采纳。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在达到正常晋升高级知识产权师要求的情况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

(1)担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入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全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

(2)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完成的创新成果获省(部)级政府奖励或全国性社会力量奖励三等奖或相当奖励1项;

(3)主持完成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1项;

(4)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5)满足第五(三)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的5项以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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