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技术成果或工程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2项以上大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管理等工作。
(3)研究制定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4)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设计、研发和施工,解决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难题。
(5)在国家级高水平课题研究中,对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起重要作用,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应在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前8项至少满足1项):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的额定人员。
(2)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的额定人员。
(3)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级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项目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主持研究开发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项以上,开发、转化或运营方面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主持编制本领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并在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7)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
(8)作为主要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省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
(9)本人撰写国内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著作(译著)10万字以上。
(10)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
(1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检索的期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和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的额定人员。
(4)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2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或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项目3项以上。
(5)在应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