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2)承担1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

(4)作为技术骨干承担1项以上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管理等工作。

(5)参与组织制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付诸实施。

(6)独立承担某项工作、起草立项报告、提出设计方案、编写技术文件、工程总结、审核技术文件等。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应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前7项至少满足1项):

(1)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

(2)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获得本单位优秀设计奖1项以上。

(5)作为主要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获得1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6)参与编写市级地方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7)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8)撰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教材5万字以上。

(9)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交流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且会议交流论文集须正式出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须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前4项至少满足1项),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2)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市(厅)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3)作为主要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获得1项以上省、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4)在应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5)撰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教材5万字以上。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以上。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