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能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能够针对新时代学生思想实际,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独立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主持或参与1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参加人获得1项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者在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对学生的思想状况、社会热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取得相应成果。
4.能够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能够独立开展调研或实践工作。至少有1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大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 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