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具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按要求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1.完成岗前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能够基本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初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能组织指导学生年级例会、班团活动等,协助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2.能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讨,对学生健康成长有深入思考。
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