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承担并系统讲授公共课程、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量和教学质量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上级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
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校级师德师风系列活动,表现良好。
2.具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考核合格。
3.具备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通用教材1部(编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或完成本校应用的校本教材、实训指导书(编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2)参与完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3)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教研或科研课题,对人才培养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5)参与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了解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或具有1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6)参与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奖励。
(8)参与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