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教学科主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很好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教学科研型: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教学科主型: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教学科研型:

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5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专著或本人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学研究、科研项目中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

(6)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教学科主型:

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4篇以上,其中教改论文不少于2篇。

(2)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专著或本人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参与完成部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学研究项目中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6)累计获得不少于2次的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满足资历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副高级职称满3年,且满足正常晋升其他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专著类获得者(排名第一);中国专利奖一等奖获得者。

(2)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大专项、计划类项目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和应急项目主持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及特别委托项目主持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课题主持人;国家艺术基金特别项目主持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主持人等。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等世界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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