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承担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具有与从事岗位相关的代表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或在相关报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咨政报告,得到社会关注;或在专利、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等,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