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验收。

(3)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起草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办法的调研报告,并被采用。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符合一步到位参评人员须取得博士学位满7年、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满12年、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满15年。

(3)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3年,在达到正常申报评审条件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①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排名前5),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排名前4),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排名前3)。

②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收录1篇。

④参加全国行业技能竞赛并被授予荣誉称号。

⑤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应当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3)参与完成国家级标准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参编者(排名前3),参与完成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写。

(4)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排名前3)。

(5)参加全省行业技能竞赛,成绩名列第1。

(6)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

(7)作为主编、副主编或主要编著者(排名前5),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或是参与编写高等学校相关教材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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