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参与区域性、大型或重点项目(课题、专题均属市厅级以上)或主持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以上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能主持小型项目的设计和报告编写并能进行项目核算。
(2)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3)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参与引进国内外大型先进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投入生产后,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4)参与过区域性、大型重点项目或主持过中小型项目数据处理、成图、分析研究。
(5)参与过本行业、本专业的规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或技术设计等的编写。
(6)在工程项目生产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新技术引进推广中,取得较大效益。
(7)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办法的调研报告,并被采用。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符合一步到位参评人员须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满2年、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满7年。
(4)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申报评审条件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工程师:
①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3)。
②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③参加全省行业技能竞赛,成绩排名前10。
④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应当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参与2项区域性或其他大、中型项目设计和报告中技术性章节的编写工作或主笔编写专题报告2份以上。
(2)主持专题研究、专项技术的报告或小型项目的报告2份以上,或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3)曾对生产、科研、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4)参与编写的规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或技术设计,经批准实施效果良好。
(5)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6)参加全省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