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级师德师风系列活动,表现突出,形成经验材料。
2.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形成很好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担任教学、学生、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根据岗位不同适当减免,但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参评),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教学业绩考核成绩突出,在全校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3.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重要成果。
4.具有突出水平的教学科研能力,代表性成果具有高水平的学术造诣,受到学术界或行业内的高度评价;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
5.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主持和指导实习基地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的能力;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取得显著效果;具有解决、处理重大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6.具有信息化教学理念,能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效果。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1.专业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7 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领域内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并公开出版有创新的学术专著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主持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且经济效益显著。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奖或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或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6)作为省级及以上专家完成本领域相关教学项目研究、开发、评审,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或作为行业企业特聘专家完成企业培训、咨询、技术鉴定,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
(7)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8)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岗位的高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9)主持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个大型综合或2个及以上单项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并制定基地的项目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显著;或具有3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实践成果。
(10)主持完成2项及以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等,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及以上。
(13)本人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14)主持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2.公共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领域内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并公开出版有创新的学术专著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
(2)主持过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4)主持完成1门及以上主干课课程建设,提供高水平完整的课程建设资料并在校内外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国家级精品课建设。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或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6)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7)主持完成2项及以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撰写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及以上。
(9)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且经济效益显著。
(10)本人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基础教学类大赛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