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级师德师风活动,表现突出,形成经验材料。
2.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担任教学、学生、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根据岗位不同适当减免,但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参评),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教学业绩考核成绩良好,在全校具有较高评价。
3.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能力,代表性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成果显著。
5.专业课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指导实训室(车间、厂、场)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的能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取得较好的效果。
6.具有信息化教学理念,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取得较好的效果。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1.专业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 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具有本领域内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编写通用教材1部(本人主编不少于3万字,参编不少于5万字)。
(2)参与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
(4)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奖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5)参与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团队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完成重要建设任务;或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合格。
(6)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7)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岗位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8)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大型综合或1个及以上单项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并提供本人承担的项目操作规程,掌握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显著;或具有2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9)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本人承担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11)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及以上。
(12)本人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1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提供本人承担的方案资料,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2.公共课教师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具有本领域内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编写通用教材1部(本人主编不少于5万字,参编不少于7万字)。
(2)参与过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3)参与完成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团队在校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团队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完成重要建设任务;或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合格。
(4)本人在教学能力大赛或专业竞赛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提供本人承担的方案资料。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撰写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及以上。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并能实现成果转化。
(8)本人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基础教学类大赛或创新创业竞赛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