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校级师德师风活动,表现优秀。

2.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承担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担任教学、学生、教学辅助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根据岗位不同适当减免,但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参评),教学质量考核合格;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合格,学生评价良好。

3.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并能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效果。

4.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公开发表代表本人研究水平的作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一定效果。

5.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技术应用能力,胜任所教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文史财经类教师能独立地开展调研咨询工作,理工科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实践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执业资格,或具备非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公共课教师应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通用教材1部(编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或完成本校应用的校本教材、实训指导书(编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2)参与完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3)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教研或科研课题,对人才培养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5)参与完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了解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或具有1年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6)参与完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有促进作用,取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或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奖励。

(8)参与完成1+X证书试点、考点项目建设,该项目对学生职业技能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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