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独立承担安防工程专业领域一般难度的设计与施工工作经历,具备解决本专业内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2.具有安防工程专业领域产品研发、软硬件开发工作经历和能力。

3.具有正确运用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能力。

4.参与安防工程专业领域高风险保护对象项目的工作,具有安防工程领域的技术咨询及服务、运营及维护服务等工作经历和能力。

5.具有安防工程领域数据分析与应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设计与应用的经历,具备解决信息应用与安全范围内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2.参与市(厅)级以上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3.参与完成安防行业高风险保护对象项目市(厅)级1项以上或县(区)级2项以上。

4.参与完成单位内部立项的重大项目1项以上或重点项目2项以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主持制定单位内部管理标准、发展规划、工艺流程等技术文件1项以上,实施成效明显。

6.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7.独立撰写技术研究报告1篇以上,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具有应用价值,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出具评议证明。

8.获得1项以上下列授权(登记)知识产权成果之一,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2.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3.满足第十七条业绩成果要求的5项以上,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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