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能够很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高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比较丰富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思潮。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或能够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大学生或学生工作队伍开展讲座或培训,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本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为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团体经学校推荐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获得市级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与学生工作相关荣誉称号4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团体在省级以上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或在市级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3次以上;或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4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团体主持或参与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项目、案例、课程等成果具有一定推广或示范价值,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或获得市级表彰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表彰4次以上。

(4)担任省级以上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孵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以上4个条件中如有同一个项目逐级推荐或逐级参赛多次获得的荣誉或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各高校可自行设置分值。

2.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指导和组织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学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大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出版有重要影响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等代表性成果。

(2)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研究成果或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完成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教学研究成果或科研课题2项以上。

(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项以上;或资政研究报告经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4)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上发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署名文章或制作的网络精品课程、新媒体视频等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有较大网络影响力和育人效果。

以上4个条件可由各高校自行设置分值。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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