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很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达到高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思潮。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定期面向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党团课、班团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等实践类课程,教育教学效果好。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为优秀。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团体经学校推荐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获得市级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与学生工作相关荣誉称号3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团体在省级以上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或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3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团体主持或参与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项目、案例、课程等成果具有一定推广或示范价值,获得省级以上表彰1次以上,或获得市级表彰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表彰3次以上。
(4)担任市级以上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孵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前2名)。以上4个条件中如有同一个项目逐级推荐或逐级参赛多次获得的荣誉或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各高校可自行设置分值。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方法,其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出版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等代表性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2)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研究成果或科研课题1项以上。
(3)作为主持人获得市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获得市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项以上。
(4)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上发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原创署名文章或制作的网络精品课程、新媒体视频等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有网络影响力和育人效果。
以上4个条件可由各高校自行设置分值。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