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全面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精通本专业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及制度,全面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学术造诣深,学术影响力大,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工作经验,能深刻理解和研究制定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有效地组织和处理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的复杂疑难司法鉴定工作,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业绩显著。

3.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的能力和经历,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有高水平、高影响力的代表性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著作、技术标准规范。

4.每年参与完成20个以上司法鉴定案件且符合质量要求(需出具的相应司法鉴定文书)。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司法鉴定人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5年。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司法部组织的“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级以上司法鉴定课题、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2项;或作为重要参与者完成国家级以上司法鉴定课题、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3项以上;

3.以第一作者(含通信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不少于 4000字的本司法鉴定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本司法鉴定专业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本人撰写的本司法鉴定专业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或者参加编写省内本专业有一定影响的合著(20万字以上)。

5.作为主要完成人的司法鉴定指导案例被中国法律服务网收录;

6.作为主要完成人拟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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