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根据国家和我省需要,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在本学科某一领域做出开创性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能独立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促进本学科发展,在推动理论创新、文明传承、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人员,能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撰写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或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重要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1.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被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或大型企业采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受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发表后被其他报刊转载、摘要、评价、引用2项以上。
2.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规范奖励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级规范奖励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标准要求,但作为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获得正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1项以上,也可视为满足全部业绩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合作(3人以下)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以上;或独立署名公开出版编著或译著3部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人任主编的学术著作4部以上。
2.在国家重要报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5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
3.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机关或报刊主办的内参上发表并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报告3篇以上。同时,在国家重要报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
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晋升研究员资格:
1.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并完成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规范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中央、国家级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1项以上。
3.在国家重要报刊或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5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机关或报刊主办的内参上发表并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研究报告3篇以上,同时在国家重要报刊或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均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署名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专著2部以上。